【杭州】2022(近)零、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开始申报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杭州市(近)零、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提高民用建筑健康舒适水平和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进我市(近)零、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和《浙江省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考核奖补办法》《“十四五”杭州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计划》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杭州市(近)零、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市本级和十三个区县(市)管辖区域的(近)零、超低能耗建筑设计、建设项目均可申报。
申报主体应为项目建设单位,也可由建设单位联合设计、施工、咨询等单位共同申报。
(二)申报项目应满足国家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2019)、《杭州市(近)零、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关键技术要求》(见附件1)。
1.完成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文件且纳入(近)零、超低能耗技术措施的;
2.已开展可行性研究或项目建议书编制且纳入(近)零、超低能耗技术措施的;
3.已竣工项目,且在“十四五”期间取得国家近零能耗或超低能耗施工评价标识证书或运营阶段标识证书的。
(四)申报项目落实(近)零、超低能耗技术带来的增量投资成本的。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本、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及立项批复、设计批复、土地及规划等相关许可或证明文件(以上文件证明如有则必须提供);
(四)已竣工项目还需提交施工及竣工验收、检测相关资料及国家近零能耗或超低能耗施工评价标识证书或运营阶段标识证书的;
(五)其他能证明(近)零、超低能耗技术应用得到国际国内有关部门认可的材料;
(一)示范项目申报由申报主体提出并提交申报资料,市本级项目经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盖章后直接报市建委,无上级主管部门盖本单位公章后报市建委;区县(市)项目经属地住建局初审并盖章后,由属地住建局统一报市建委。
(二)市建委在收到示范项目申报资料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
(三)对通过专家技术审查的项目,市建委将在“杭州建设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列入杭州市(近)零、超低能耗建筑示范立项项目。
(一)示范项目实行全年申报,市建委将定期组织集中审查和公示。初定每季度的前两个月接收申报材料,第三个月组织审查和公示,遇特殊情况顺延。
(二)各申报单位要重视申报材料的质量,盖章手续完毕,申报材料齐全,文字表述准确,尽量减少补交或整改情形。
(三)各区县(市)住建局和市建委要加强对属地和市本级申报项目的指导和初审,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材料齐全,示范立项后要做好项目进展情况的掌握。督促示范项目按相关标准要求实施。
(四)各区县(市)住建局、市本级建设主体要积极做好示范计划和组织申报工作,原则上2022年全市要完成不少于50万平方米的超低能耗项目示范立项和10个(近)零能耗项目示范立项。各区、县(市)住建局明确申报工作具体联系人,各申报单位要明确第一联系人和具体负责人,方便项目申报后的对接和联系。
(五)示范项目立项后,申报单位无特殊情况不得改变建设计划,并在2025年前将获得的标识证明材料提交区县(市)住建局和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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